叫代駕卻先自己移車?保時捷男酒後開230公尺遭檢方起訴

周男酒駕保時捷辯稱「方便代駕接車」,已遭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。(圖片來源/ TVBS)

【記者陳祁報導】日前台中市西區於凌晨1點13分,發生一起酒駕事件。47歲的周姓男子和妻子晚上餐敘時,開心飲酒,並且叫代駕來幫忙,周男以「不會定位停車場出口」為由,自行將白色保時捷愛車開到路口,而且還違停,被眼尖的巡邏員警發現,針對其酒駕事實,依法送辦。

周男酒測值達0.34mg/L,已明顯超標。(圖片來源/ TVBS)

這起案件發生在西區中美街的一處燒烤店附近,當時周男和妻子酒後叫代駕,在等待過程中,自行將車子開出來,還違停在行人穿越道上,巡邏警員司皓中、陳鴻霆發現後,立即上前盤查,發現周男渾身酒氣,並對其實施酒測,其酒測值達0.34mg/L,已明顯超標,將其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,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。

周男已於8月21日遭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。(圖片來源/ TVBS)

現場周男神情慌張,雖不斷強調自己並無意圖駕車上路,但仍掩蓋不了滿身酒氣。對此,警方指出,酒駕執法最常見的藉口是「只是移車一下」或「車子沒開遠」,但只要在道路上駕駛車輛,無論距離長短,均屬酒駕行為。本案周男雖辯稱只想「方便代駕接車」,卻仍已觸法,周男已於8月21日遭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。

無論是開出停車場或移動車輛都已上路駕駛,皆面臨刑責。(圖片來源/ TVBS)

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呼籲,酒駕行為絕無藉口,不論是「開出停車場」或「移動車輛」都已屬上路駕駛,將面臨刑責。民眾若已叫代駕,務必堅守「不再碰方向盤」的原則,不要因一時方便而斷送前途與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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