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一位37歲的父親抱著1歲男童在社區地下室機械車位取物時,疑似因不知情的鄰居誤按,車位突然啟動,導致男童頭部被夾擊,送醫後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。目前警方已調閱監視器,傳喚涉嫌誤觸的鄰居到案說明,正進一步釐清案情,並朝過失致死方向偵辦。對此,男童母親在悲痛之餘表示,將對誤觸的車主及設備廠商進行提告。

事發於7月19日18時許,劉姓父親開車帶著兩個孩子,回到北平路三段的社區地下機械停車場,停好車後,他囑咐3歲長子站在一旁,自己則抱著1歲男童返回車內取物。沒想到,疑似有鄰居誤觸車位按鈕,導致機械車位突然下沉,劉父與男童雙雙跌落坑洞,男童頭部被夾,當場意識不清。劉父緊急報警求助時,自責痛哭直喊「對不起」,消防局迅速派員到場後,將男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,但因創傷性顱內出血,無法挽回生命。

對此,設備廠商回應,雖承認機械車位設計存在瑕疵,但已張貼公告提醒用戶在車位下降時勿操作按鈕,而強調無法控制住戶的操作行為。男童母親痛批「事發時,車位電梯尚未抵達B1,卻能被提前操控,形同將性命交到別人手中。」她更指出,早在2至3年前,同個車位也曾發生過故障,當時劉家車輛因設備卡住,被上方車位壓毀形同「三明治」,雖無人傷亡,設備廠商事後也有賠償,但設備問題始終未獲改善,如今悲劇重演,讓家屬無法接受。為此,母親表示,將對誤觸按鈕的車主及設備廠商提起告訴,追究相關責任。

目前,台中地檢署已傳喚設備廠商、維修人員及涉案車主,進一步釐清案情。台中市都市發展局昨日 (7月20日) 派員勘查,發現該大樓機械停車設備未依規定領有使用許可證,當場勒令停止使用,且依建築法第七十七條,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將面臨新台幣3,000至15,000元罰鍰,並須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。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呼籲,民眾使用機械車位時,務必注意周圍狀況,避免孩童獨自進入車位範圍,以確保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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