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型電動二輪車於2022年11月底已正式納入法規管理,14歲以上民眾無需駕照即可合法騎乘,但車輛必須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責任險。然而,隨著此類車輛的普及,交通事故率顯著上升,以屏東縣為例,2025年1月至5月,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發生的事故高達99件,較去年同期的56件增加近2倍,對此,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交通部建立考核機制,以提升行車安全。

自2022年4月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並於2022年11月底正式實施,明定將「電動自行車」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,且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,並登記、領用、懸掛牌照及投保強制車險後,才可行駛道路,未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1,200元以上、3,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行駛或使用。此外,微型電動二輪車被歸類為「慢車」,最高時速限制在25公里以下,騎乘者需年滿14歲才可上路,而且不得載人。

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蕙蓉表示,許多偏鄉學生因通勤而選擇騎乘電動自行車,但由於缺乏交通安全訓練及駕照考核,常見闖紅燈、逆向行駛等危險行為。根據屏東縣警察局統計,屏東縣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發生車禍共99件,比去年同期的56件,增加近2倍。林蕙蓉強調,現行規定允許14歲以上青少年無需訓練即可上路,形同將未成年學生置於高風險交通環境。對此,她呼籲交通部修訂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,騎乘者需完成交通安全課程並通過簡易考核,才取得專用駕照或安全證明。

交通部公共運輸監理司專委趙晉緯回應,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,與腳踏自行車同類,因此無需駕照,但必須領有牌證並投保強制險。為提升安全性,交通部已與教育單位合作,將電動自行車相關交通安全規定納入學校課程。交通部表示,將持續推動安全教育,與相關單位共同規畫,確保騎乘者具備足夠的交通安全知識,降低事故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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