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東縣政府自今年 (2025年) 6月24日起正式實施《三輪以上營業用慢車登記管理辦法》,針對租賃用電動三輪車訂定新規範,以提升觀光安全。新制要求所有營業用三輪電動車必須符合出廠證明、驗車掛牌及投保強制險三大要件,違者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開罰1,200至3,600元,並禁止車輛行駛。目的是降低交通事故頻率,保障遊客安全,同時規範業者合法經營。

根據台東縣政府統計,台東池上與關山地區因觀光興盛,約有800輛電動三輪車出租供遊客代步,但每年卻發生超過50起相關事故。肇因多為車輛結構不穩、未合法掛牌或缺乏保險保障,導致事故發生後理賠責任不明,引發遊客與業者間的糾紛。為此,台東縣政府推出新制,規定租賃三輪電動車需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、車輛出廠證明、車輛照片及安全設備證明等文件,經核准登記並通過檢驗後,繳納500元規費取得牌照。此外,車輛檢驗需繳1,500元規費,若未通過則需再繳1,200元重新檢驗。

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提醒,電動三輪車事故多因操作不當、蛇行或危險超車等人為因素引起。副所長楊登基強調,新管理辦法涵蓋出廠證明、檢驗登記、限速規範、行駛區域及強制險等五大面向,打造安全的觀光環境。倘若有業者違規營運,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69條有關慢車規定進行開罰,將處行為人新臺幣1,200元以上、3,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。

對此,多數業者支持新制度,認為有助於提升產業形象且保障遊客權益。台東縣伯朗大道觀光發展協會於今年 (2025年) 6月23日舉辦會員大會,邀請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錦安派出所副所長楊登基說明新規定,現場業者普遍認同制度化管理的必要性。不過,業者曾先生提到,部分業者在資金或車輛改裝上仍有困難,盼縣府提供緩衝期與配套措施。台東縣伯朗大道觀光發展協會承諾,將持續與台東縣政府及公所溝通,希望達成政府、業者與遊客三方共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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