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近日發生一起交通罰單烏龍事件,一名車主因為罰單上車輛照片與自己的車型和車色完全不符,遭錯誤開罰,引起廣泛關注。該事件中,車主的藍色小貨車與罰單上的白色轎車差異明顯,但由於車牌後五碼相同,導致車主被誤認為違規車輛的擁有者。
罰單顯示,車牌尾號為「A-0502」的車輛在桃園高鐵站1號出口違規停車,因此處以新台幣900元罰鍰。然而,罰單中的違規車輛車牌前兩碼被遮擋,導致無法完整辨識車牌號碼。此情況引發了民眾對於科技執法的質疑,不少人在網絡上表示,缺乏完整車牌和確定車輛的情況下,直接開出罰單的做法極不合理。

車主在網路上發文控訴,指出警方的開單方式猶如在玩「克漏字」遊戲,對此表示強烈不滿。民眾批評,科技執法辨識分析存在問題,而警方後續人工處理亦未能發現錯誤,要求警方應更嚴謹處理案件,避免讓民眾為冤枉的罰單浪費時間申訴。
中壢交通中隊分隊長姚憬恆對此表示,已經注意到該科技執法舉發錯誤的案件,並已主動查明情況並撤銷該錯誤罰單。姚憬恆強調,警方將持續強化內部審核機制及進行教育訓練,以提升執法品質和維護民眾權益。

此事件雖然最終得到解決,警方撤銷了錯誤的罰單,但仍顯示出在確認「違規事實」和「車主身份」方面存在漏洞。此類事件的發生不僅對民眾造成困擾,也反映出科技執法在準確性上尚需改進,以避免類似的錯誤再度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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