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編輯伍芸彤報導】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19日發生重大車禍,78歲余姓老翁行經國光街、國成街口時闖紅燈,不明原因失速暴衝,造成3人死亡、12人輕重傷,讓「高齡駕駛」議題再度引發社會關注 。對此,路權團體呼籲,希望政府能加速推動道路工程、駕訓教育及交通執法改革,不要再讓更多無辜的生命在道路上死去。
「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」指出,余小妹妹的事故才過去兩年,距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承諾改善行人地獄也正好一週年,如今又再次發生這樣重大的死傷。聯盟沉痛呼籲,台灣社會、政府機關能重視交通安全議題,行政部會更應審慎地反省,並參照世界各個進步國家,眾多翻轉交通地獄的政策,推動交通3E (道路工程、駕訓教育、交通執法) 改革。
聯盟強調,此事故應已達成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條件,期盼運安會儘速啟動調查,釐清事故肇因;此外,由於近期車輛暴衝事故頻傳,造成國民人心慌恐,希望運安會亦針對為何會有如此多起爆衝事件,一併給出調查報告,以重點改善問題。台灣駕訓制度的改革、回訓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,懇請主管機關儘速改善,不要再怠慢拖沓,勿讓道路環境安全一再回頭。
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也提到,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,即使發展出有效的高齡者駕照管理機制,政府仍需提供沒有駕照的高齡者其他出行選擇:在都市外,應提供跨鄉鎮的公共運輸網路;在人口稠密的市區應發展以行人、自行車、大眾運輸為主的安全且永續的運輸模式。
促進會表示,「能造成越大傷害的用路人,應負起越大的責任」,用路人之間不是平等的,車輛與行人兩相碰撞時,行人傷亡程度遠高於車輛駕駛。最容易受傷的用路人,應享有最高道路優先權。保護所有脆弱用路人的安全,是所有駕駛的責任。殺傷力最大的車輛駕駛有最大的責任,減少自身對其他用路人可能導致的威脅或危險。這個權利不只是優先通行權,還包括實體道路工程的保護。
促進會指出,駕駛是一項特許權,而非基本人權,呼籲政府能以「道路用路人階序」為原則改革駕訓與考照制度,加強車輛透光率、恢復駕駛人記點制度並持續改善道路工程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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