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禁止車廠以「自動駕駛」宣傳,誇大駕駛輔助功能最重關2年

中國電動車發展神速,稱其具備智慧駕駛技術,但近期相關事故頻傳,引發政府關注。(圖片來源 / 小米)

近年中國電動車發展速度快速,紛紛打出「全場景智駕」、「點到點智慧駕駛」等不同的廣告宣傳內容,但是,智慧駕駛一詞,伴隨而來的是駕駛人對於新車使用的誤解,認為車輛已達「自動駕駛」之程度。然而,目前多數車輛搭載之駕駛輔助系統仍需要駕駛監督,而近年中國發生多起駕駛輔助相關車禍,中國工信部上週 (16日) 特別邀請國內廠商會議,要求未來車廠不得「誇大宣傳」相關駕駛功能,更不得將功能以「自動駕駛」方式誤導。

諸多中國車廠都以「點到點」、「全場景智駕」標語宣傳。(圖片來源 / 小米)

工信部日前邀請約60間廠商一同討論,會議中要求未來車廠在宣傳駕駛輔助功能,不得誇大或虛假宣傳,更不得以「自動駕駛」之名介紹行車輔助功能,同時必須履行對消費者的告知義務,確保搭載類似功能車輛的行車安全。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則同步在WeChat上發布消息,強調輔助駕駛「不等於」自動駕駛。

工信部召集車廠會議,要求未來不得使用誇大或虛假方式宣傳駕駛輔助系統。(圖片來源 / 比亞迪)

公安部道交安全研究中心進一步提到,根據《關於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、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》制定要求,車廠必須明確規範營業宣傳行為,告知消費者明確的新車駕駛輔助分級與系統能力,幫助消費者正確使用駕駛輔助功能且不得暗示有自動駕駛之可能。倘若車廠誇大其詞 (將Level 2稱作為自動駕駛),誤導消費者購買車輛,則可依法處廠商廣告費用5到10倍罰款,甚至吊銷營業執照,另外若是因為誇大宣傳,造成消費者誤用導致死傷,最重還會面臨刑事責任,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工信部明定車廠不得以「自動駕駛」名義宣傳,並得告知消費者駕駛輔助系統。(圖片來源 / 公安部)

同時,針對消費者使用駕駛輔助功能,要求其必須在行車過程中持續觀察路況,若是沒有注意路況,或使用「駕駛輔助神器」(即配重環類似產品,讓車輛誤以為駕駛有緊握方向盤),沒有即時關注行車狀況,公安機關得以處以駕駛人罰款並記點,導致車禍意外則必須承擔「主要責任」,也會面臨民事或刑事處罰。

針對駕駛輔助神器部分,銷售方、生產方最重可處「死刑」。(圖片來源 / TVBS)

最後,對於「駕駛輔助神器」販售或生產廠商,因對於人身、財產有明顯危害,造成人員傷亡情況下,生產者與販售者將可能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銷售金額50%至2倍罰金,嚴重傷亡 (多人傷亡狀況) 則提升至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此外,若廣告直接以「解放雙手」形式宣傳,誘導駕駛沒有監督駕駛狀況並造成重大事故,最重可處「死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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