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名駕駛在臉書發文抱怨,表示自己明明依照規定,綠燈時右轉,卻因未靠最外側車道被後方民眾檢舉,收到600元罰單,讓他直呼「已經不知道要怎樣守規矩開車了」。沒想到貼文曝光後,隨即引發熱議,網友分成兩派看法。有人為駕駛抱屈,認為「道路陷阱,檢舉達人的天堂」。另一派則指出「要右轉需先行靠最右車道打方向燈行駛轉彎,這張罰單沒錯」。

根據這名駕駛在《爆料公社》貼出的罰單,事件發生於今年 (2025年) 2月7日,他當時行經高雄左營區重信路與高鐵路口,在綠燈時右轉,卻遭民眾拍照檢舉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8條規定,因「多車道右轉未先駛入外側車道」而被開罰新臺幣600元。原Po喊冤表示,當時右側為路肩,還設有計程車招呼站的停車格,因此未靠最右側行駛。

事後,原PO向警方申訴,卻被告知「右側也是車道,右轉應靠右行駛」,讓他感到錯愕且憤怒,質疑各地對同樣情況的認定標準不一,無奈直呼:「已經不知道要怎樣守規矩開車了!」他強調,當時之所以未靠最外側,是因為右側看起來是路肩,並設有計程車招呼站停車格,不認為那是可行駛車道,對於被檢舉和受罰感到相當冤枉。

貼文曝光後,引發大量網友留言熱議。支持原PO的網友表示「檢舉的才是廢」、「這種地方根本是罰錢陷阱」、「台灣的畸形法規!合理罰、不合理也罰!真不知道是誰訂的?」、「這條路我常走,很多人都一樣這樣轉,早就該重新規劃」、「天天可以檢舉好幾百台,政府發財了」。另一派則認為開罰合理,指出「轉彎就該靠最外側,這樣也能避免機車從右側穿越造成危險」、「明明地上就是 (10公分) 快慢車道分隔線,怎麼會看不出來?這不能怪別人」、「不是每條路肩都不能行駛,要看標線與設計」,雙方在留言區掀起一場論戰。

延伸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