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楠梓區4月14日上午發生1起交通糾紛。1名許姓男子違規駕駛堆高機,行經德民路橋下機車道時,被1名機車騎士攔下制止,雙方爆發激烈口角。許男不僅嗆聲回應,甚至直言「撞到人我會賠,沒錢就拿命賠!」,現場騎士立即報警。警方接獲報案後,迅速抵達現場,且當場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對許姓男子開罰,讓他瞬間啞口無言。

據了解,事發地點位於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85號前方,59歲的許姓男子違規駕駛堆高機,行駛在機車專用道上,遭後方機車騎士制止後,不但不認錯,還態度囂張表示「你去檢舉啊,你現在是怎樣,你現在找我麻煩嗎?」。上前關切的機車騎士,未料許姓男子態度強硬,許男甚至嗆聲「撞到人我會賠,沒錢就拿命賠!」,機車騎士隨即打電話報警,現場一度陷入緊張對峙。

警方於上午9時56分接獲通報後,派遣兩名女警處理。員警到場後,許姓男子坦承違規行駛堆高機於道路上,警方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2條第1項規定,非屬汽車範圍而行駛於道路上之動力機械,處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,000元至9,000元罰鍰。高雄市警察局楠梓分局進一步提醒,堆高機、怪手等動力機械並非一般道路合法車輛,應以貨車載運,不得擅自上路,且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標誌、標線及號誌指示,避免違規釀成事故。

另外,交通部曾表示,將修正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,擬有條件開放配衡型堆高機行駛道路。考量部分工地巷弄狹窄、大型運輸車輛無法進入,導致堆高機違規上路情況頻傳。未來若堆高機具備可收折牙叉與8項防護配備,並經檢測合格、取得監理機關核發的牌證與臨時通行證,且單次行駛距離不超過3公里,將可合法上路,期望兼顧工程實務與道路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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