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沈冠勳報導】台東縣政府日前公布去(2024)年測速照相桿取締違規總計35,311件、科技執法共13,821件,相較往年有明顯減少的趨勢。台東縣警察局表示,今(2025)年1月1日起,再新增7處易肇事路口科技執法,針對「未停讓行人」、「闖紅燈」等違規行為加強執法,並提醒民眾未停讓行人優先通行,可處新臺幣6千元罰鍰,機車則處1,800元罰鍰。
台東縣警局交通隊表示,近年來積極運用科技設備取締交通違規,目前已建置14處科技執法設備,今年1月1日起,再新增7處易肇事路口科技執法,分別為臺東市「臨海路與中華路四段600巷口、611巷口(原中華路與臨海路南下車道)」、「新生路與中山路口」、「新生路與中華路口」、「中華路二段與漢陽路口」、「山西路一段與民航路口」、「興安路一段與文昌路口」及「臺11線東河420號(東河包子)前路口」等處,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、闖紅燈等易肇事違規項目進行偵測,再由專責員警審查確認後進行舉發。

交通隊長劉正達說明,經統計2024年1至11月,透過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不讓人計1,019件,較2023年同期1155件,減少136件;闖紅燈6,886件,與去年同期6,918件相比,也減少32件,違規率有下降趨勢。此外,行人事故受傷人數103人,與2023年138人相比,減少35人。
警方強調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4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,未停讓行人優先通行,可處新臺幣6,000元罰鍰,機車則處1,800元罰鍰;若駕駛人因未停讓行人而導致交通事故,肇事責任將加重,可能面臨更高的罰鍰與刑責。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,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,同時避免因違規而受到罰款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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