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貫徹「以人為本」的交通理念,交通部長陳世凱多次召集各部會、相關團體開會,共同討論未來的交通方針。其中,除了已經逐步改善各路口的燈號照明,並針對行穿線 (即斑馬線)、車輛停止線的距離進行調整,優化行人用路安全,交通部也表態將在今年正式釋出隔熱紙透光率的明確指引。如今,陳世凱接受媒體訪問,更稱「行人在斑馬線上受傷是『國恥』」,擬在未來加重不停讓行人的罰則,致人重傷、死亡全面提高到新台幣3.6萬元。

陳世凱近日接受《中央社》專訪,提到過去談及的禮讓行人觀念,表示禮讓講得是禮貌,但應該要「強制」、改為停讓行人才對。陳世凱認為:「在行穿線上撞傷行人或撞死行人是國恥」,保護行人必須要有更多、更強勢的作法,因此撞傷或撞死行人的規定必須修法加嚴,預計在今年度就會啟動。

就現行的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4條來看,車輛行經行穿線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道路口,駕駛不停讓行人可罰1,200元至6,000元罰鍰。若遇到視覺障礙者且不依規定讓其先行通過,可罰2,400元至7,200元罰鍰。此外,倘若有肇事情形,造成行人受傷或死亡,駕駛則要面臨7,200元至3.6萬元罰鍰,並再接受吊扣駕照或吊銷駕照等處罰。

為此,陳世凱表示,未來規劃提高致行人輕傷之處罰,從7,200元提高到1.8萬元,若是致人重傷或是死亡,則全都以最高3.6萬元的罰鍰進行處罰。而且,致人輕傷原吊扣駕照1年,檢討提高為吊扣1到2年,致人重傷或死亡,原先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的規定,也提高為4到5年不得考領。

陳世凱補充,罰金加重的處罰預計最快6月、7月就可以實施,年中就會有進展。另外對於吊扣、吊銷駕照的修法,預計5月中會送往行政院、立法院,完成後續的法制化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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