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24年10月底,我國仍有超過10%的機車未有依法投保強制責任險。根據金管會的說明,如果車主未按規定購買此保險,經由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攔檢時被查出,車主將面臨新台幣1,500元至3,000元不等的罰鍰。
自1998年台灣實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起,所有汽車、機車和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車主都有義務投保此類保險。目前每人死亡、失能及醫療費用的保險賠償上限為220萬元。

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在例行記者會中指出,汽車的投保率已接近100%。然而,截至2024年10月,機車的投保率僅為89.39%,意味著約有11%的機車未投保強制險,這約等於155萬輛機車。
陳清源提到,機車投保率偏低的原因之一是,車主可能忘記了保險到期後的續保需求。此外,部分中南部的車主或許覺得機車僅僅是短程代步工具,因此未覺得有投保的必要性,這也導致機車的投保率比汽車低。

陳清源進一步表示,若機車車主未投保強制險,省下來的1至2年保費不到千元,一旦發生事故導致他人死亡,就無法獲得最高220萬元的保險賠償,需要自行承擔可能沉重的財務負擔。因此,他呼籲未投保的機車車主應該儘速完成投保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,未投保強制車險的車輛一經稽查舉發,公路機關可處以罰鍰。汽車罰鍰範圍為3,000元至15,000元,機車為1,500元至3,000元,微電動車為750元至1,500元。若這些車輛未投保強制險且發生事故,會面臨更高的罰鍰。

為了提升機車投保率,金管會已要求產險公司在保險期限屆滿的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。若過期未投保,則會在期限屆滿後的30天內至少再通知兩次。針對保險到期後第二與第五個月仍未投保的車主,金管會與交通部會共同發出提醒,總計5次通知以督促未投保的車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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