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編輯蕭達多報導】北投分局郭姓前派出所員警涉與汽車維修廠、代辦牌照等業者,在2017年至2021年間共謀,以取締交通違規之名製造假單詐領獎勵金,圖利業者不法數十萬以上。士林地院審結,依貪污等罪判郭員應執行2年徒刑,褫奪公權3年,緩刑3年。
據了解,郭員與汽車維修廠黃姓男子、代辦牌照業者等人,自2017起就在鑽法令漏洞,鎖定車輛牌照遭「吊扣」車主,由維修廠黃男傳車輛照片給郭,他開出「吊銷」假紅單。由於法規「吊銷」重於「吊扣」,郭員開假紅單等於讓後者處分消失,車主只需去重新驗車,就能申請牌照再上路。
至少64輛車這樣「借屍還魂」,牌照代辦業者收費後分2000元佣金給維修廠黃男,郭員則領警局獎金。檢方發現,這些紅單與GPS定位地點不符,紅單上有黃男代簽,依法將黃等業者9人起訴。郭員依圖利等罪起訴,由於主動繳回不法,建請院方減刑。
相關業者9人士院審後,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處應執行2年、1年7月不等徒刑,均獲緩3年、2年,繳庫合計38萬餘元。郭員部分士院另審,合議庭考量,他已停職在從事外送工作,坦承犯行且詐領獎金低於5萬,能予減刑,處應執行2年徒刑,宣告緩刑3年,繳庫6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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