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公電動輪椅「載2孫」違規駛車道,危險行為民眾目擊警方要罰了

【記者張貴翔報導】新北市新莊一名阿公前日 (12月29日) 被目擊使用動力式輪椅搭載兩名孫子,過程中阿公在鳳山街直接左轉進入新北大道七段,整段過程被拍攝並上傳至網路,引起廣泛討論。新莊警方指出,阿公的行為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可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。

透過影片可見,這位新莊區阿公透過動力式輪椅搭載2個孫子,一人站在輪椅後方,另一人則是直接趴在阿公身上,隨後綠燈亮起,阿公起步後,直接從鳳山街左轉新北大道七段,整個過程都被民眾目擊,拍上網路引起討論。

這段影片是民眾在新莊鳳山街與新北大道7段路口拍攝,電動輪椅停在待轉區,前後還搭載2名學童,待號誌燈變為綠燈後,電動輪椅便直接與其他車輛一起左轉,而這段影片也被上傳到網路社群。

新莊警方指出,動力式輪椅被視為行人活動的輔助器材,在道路上應遵守一般行人的管制規定,而影片中的阿公從鳳山街直接左轉新北大道七段,並未比照行人行駛在行人穿越道上,擅自穿越車道的行為,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8條「不依規定,擅自穿越車道」,處新台幣500元罰鍰。

警方進一步說明,動力式輪椅視為行人活動輔助器材,於道路上應遵守一般行人管制規定,影片中的輪椅由鳳山街直接左轉新北大道七段,並未比照行人行駛於行人穿越道上,擅自穿越車道,得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8條舉發,處新台幣500元罰鍰。至於電動輪椅搭載2名學童的情況,警方解釋,由於動力式輪椅被視為行人,因此搭載學童的部分,無處罰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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