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型電動二輪車 (即電動自行車) 11月30日起必須投保、登記並領取牌照後,方可合法上路。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宣布,實施第一天至當天上午9時,就有8起違規行為被取締,其中2起涉及未領牌行駛。為此,警方加強執法力度,在北市28處重點路口部署警力。

為宣導新規,交通警察大隊在西門町舉行記者會。副大隊長林榮峰表示,未依規定領牌的微電車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1-1條處以最高3,600元罰鍰,並將車輛移置保管。若未經型式審驗合格,違規車輛將被沒入。
根據統計,今年1月至11月29日,微電車違規共發生1,631件,前3大違規行為為「未依規定戴安全帽」398件、「不依規定停放車輛」397件和「違規行駛人行道」291件。為了宣導相關規範,警方針對轄內工廠、校園、市場周邊等出沒熱點加強稽查,自11月19日起進行為期4週的宣導和執法行動。

北市警表示,第一天自凌晨至上午9時,共有8起微電車違規行為被取締,其中包括未領用牌照行駛、道路停車未領牌、未戴安全帽及其他動態違規行為。違規事件主要發生在萬華區、中山區、大安區、松山區和士林區。後續也在北市28處路口強力執法。
交通大隊指出,未懸掛或懸掛他車牌照的微電車應處1,200元至3,600元罰鍰,未滿14歲或未戴安全帽者會被罰300元,微電車在行駛上需遵循交通標誌和信號,並不得行駛於開放給自行車的人行道和自行車道。其最大行駛速率限制為每小時25公里,違規改裝則可處1,800元至5,400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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