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日前在國道3號七堵路段進行科技執法時,捕捉到一名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分心駕駛的危險行為。這名駕駛人一邊駕駛,一邊用筷子夾取便當中的菜色,甚至還將便當放在方向盤上,形同「閉眼駕駛」,這種行為不僅違反道路交通規定,更對行車安全造成極大威脅。
先前就有特斯拉駕駛邊開車邊讀書遭罰,而這回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,該駕駛人的行為明顯違反了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3條第1項第1款,規定中提到,任何危險駕駛行為都將受到嚴厲處罰。因此,此駕駛人將面臨新臺幣6,000元至24,000元的罰款,並可能會被吊銷車牌長達6個月。警方透露,這類分心駕駛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,對自身及他人安全均構成重大風險。

在這起事件中,該駕駛人在高速行駛的狀態下,將注意力集中於食物上,未能有效控制方向盤。警方分析指出,這種情況下若遇到突發狀況,駕駛人幾乎無法及時作出反應,極有可能造成追撞或多車連環事故。鑑於國道的車速通常維持在每小時90至110公里,短短3秒的低頭可能導致車輛前進70至90公尺,這等同於在沒有視線的情況下盲目行駛一段相當於20層樓高的距離。
國道公路警察局強調,駕駛時應保持雙手握緊方向盤,目光應始終注視前方,以確保行車安全。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94條,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應避免任何可能干擾安全駕駛的行為,如進食、使用手機等。警方未來將加強科技執法的力度,對於任何形式的分心駕駛或危險駕駛行為,將嚴厲執法,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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