壓到不再心慌慌,交通部訂「人孔蓋」防滑標準 不合規最重罰15萬

過去經常發生機車壓到人孔蓋打滑意外,交通部公路局近日宣布修法,訂定防滑標準。(圖片來源 /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雨天行車路面濕滑,機車騎士最怕壓到防滑性不足的人孔蓋、手孔蓋,一旦輪胎打滑,輕則自摔受傷,重則可能釀成交通事故。過去類似情況時有所聞,也讓人、手孔蓋成為道路安全管理中的隱形風險。為改善相關問題,交通部公路局近日預告修法,將首度建立全國一致的人、手孔蓋抗滑基準與路面平整度標準。

交通部此次預告修正「公路用地使用規則」,主要是配合《公路法》第72條修正,增訂人、手孔蓋相關管理規定,並授權交通部訂定抗滑值基準及免於下地的特殊需求範圍。未來若經檢測不符規定,主管機關將限期要求改善,若屆期仍未改善,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,並可按次處罰。

公路局在修法內容中明訂人孔蓋、手孔蓋的檢測暨防滑標準。(圖片來源 /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根據公路局統計,目前轄管省道人、手孔蓋數量共25萬7,318個,其中未下地人、手孔蓋約1萬564個。這類設施若位於車道上,尤其在雨天或車輛轉彎、煞車時,更容易影響行車穩定。新制上路後,除了公路局轄管省道外,各縣市及相關單位也將適用,盼透過一致標準降低道路安全風險。

草案明定,面積達900平方公分的未下地人、手孔蓋,抗滑值應達50BPN,也就是英式擺錘值。若後續檢測發現未達標準,主管機關將要求相關管線機構或工程主辦機關於1個月內完成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即可依法開罰,並可持續按次處罰。

未來若是人孔蓋不符規定,限時未改善可依法開罰、最重15萬。(圖片來源 / TVBS)

除了抗滑標準外,這次修法也針對道路施工後的回填與平整度訂出規範。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在設置、維修後,必須確實修復並回填至與鄰接路面齊平。在道路施工回填後3年保固期限內,平整度標準將以3公尺直規檢測,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0.6公分,未符合規定者也將被限期改善。

公路局表示,此次修法兼顧交通安全與實務需求,除要求人、手孔蓋符合抗滑與平整度標準,也考量救災及設施維運需要,明定可免於下地的特殊需求範圍。由於修法具實務需求與急迫性,交通部已採14日預告方式進行,若預告期間有不同意見,公路局將評估回應,後續再循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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